曾经看过一本书,里头提到的《吸引力法则》,大意是说当你很认真的去想要做好的一件事,这件事必定能完成。大前提是,必须很专注,很用心,而且,还必须一直保持正向思考,正能量必须很足够,才可以把你想要得到的,吸引过来。
我也一直在想,是不是我从18岁开始,就一直很想要当体育老师。可以阴差阳错之下,去念了其他科系,然后又为了有始有终,就从文凭班念到学士班。可是,这些年来,脑海里还是一直念着,我可否回到母校当一个体育老师?
毕业后已经是24岁了,也尝试在自己修读的领域上继续工作。只可惜,兴趣缺缺,让我一直没有很大的成就感。我,还是想着体育老师!
从18岁开始,我在武术运动一直努力着,无论别人是怎么看、怎么批评都好,我都在努力着。从运动员到助教到裁判,一路走来,本来就不平坦,却练就了我的脾气与态度。
走到今天,5年了。原来,一份合适的工作,的确可以让人投入。因此,5年来,边做边学边调整。有的经验,真的是别人拿不走,也取代不了。
我是被“体育老师”吸引了,还是我吸引了“体育老师”?
如果未来的四年,我的学生都愿意回来当体育处的一份子,那到时候是我吸引了他们回来?还是他们吸引了我留下等待?
1 comment:
能做自己喜欢做的事,
是福气。
人生一次,
没遗憾,不后悔,不留白 :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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